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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各单位:
根据公司企管﹝2010﹞18号《关于对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奖励的通知》的规定(见附件1),为落实奖励工作,现对公司持有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统计。
一、统计执业证书范围:
注册一级建造师、注册造价工程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环保工程师、注册质量工程师、注册会计师、注册建筑师、律师、企业法律顾问、翻译专业资格、国际商务。
二、对于具有上述执业资格的人员,应在4月15日前,填写表格(见附件2)并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并寄回公司企管办。联系人:曹宇,电话:13453420980。
三、对于已在公司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不用上报。